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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把父親送進監(jiān)獄后 她仍不原諒母親 背后真相實在讓人心酸

                導讀:把父親送進監(jiān)獄后 她仍不原諒母親 背后真相實在讓人心酸。這是迄今為止,國內“親生父親性侵女兒”案件中,判決刑期最長的一個。

                審判

                一臺筆記本電腦放在被告席前,播放的20分鐘視頻是開庭前6小時才錄好的。

                視頻中,湯小甜總體平靜,只在某些地方,仿佛仍然被語句后面不堪的記憶所干擾,有一絲緊張,或停頓片刻。她向法庭講述了從2009年至2013年期間,在多個時段,被父親湯某濤強無數(shù)次強制猥褻,強奸未遂以及一次強奸的經歷,“我用了很多年的時間來修復自己的情感……我把自己修復好了以后,才敢坐在這個鏡頭前,向法官、向司法機關、向社會大眾去揭發(fā)他當時的暴行。”

                把父親送進監(jiān)獄后 她仍不原諒母親 背后真相實在讓人心酸

                因為在非洲工作,8月19日的開庭,湯小甜只能用這種方式參與。代理律師萬淼焱說,播放視頻時,湯某濤“一直不敢抬頭看女兒”。

                湯小甜的悲劇起源于父母無愛的婚姻。1994年,湯小甜出生后不久,醫(yī)學本科畢業(yè)的父親湯某濤就去了深圳從醫(yī),很少回家。4歲那年,父母離婚,湯小甜由母親劉芳撫養(yǎng)。由于母親文化程度不高,收入較低,湯小甜是一邊聽著母親大罵父親,一邊被迫打電話找父親要錢上學長大的。從出生至今,她和父親待在一起的時間“加起來不到一年”。

                2009年,湯小甜考上了北方一所三本大學。母親拿不出學費和生活費,當年年底,按照母親要求,她坐火車去深圳找父親。在深圳的幾天,她遭到父親“摸胸”等猥褻。彼時,湯小甜只有15歲。2011年1月大二寒假,迫于經濟壓力,湯小甜去深圳,再次被湯某濤強行撫摸胸部和下體。湯小甜反抗,被打了一巴掌,她逃往同在深圳的三叔家,7天后獨自回河南。前兩次猥褻,湯小甜告訴了母親和三叔,后者沒有采取措施。2011年7月暑假,湯小甜再次前往深圳找湯某濤要學費,又遭到強制猥褻。她從深圳逃到東莞,乘無座火車回家。

                2011年10月底,湯某濤前往湯小甜的學校,以“父愛”的名義對湯小甜洗腦,并以“報考考研輔導班”和“買筆記本電腦”兩件事為條件,誘導湯小甜18歲后與其發(fā)生性關系。這次談話,湯小甜偷偷錄了音。

                2013年4月,湯小甜考上研究生,需要1.32萬學費。她再次找到在鄭州裝修新房的湯某濤,湯某濤在出租屋內多次猥褻女兒。6月,湯某濤以讓女兒為其輔導英語為由,先后兩晚將湯小甜的衣服脫光,實施猥褻,并試圖強奸,但由于擔心湯小甜奶奶發(fā)覺而中止。2013年6月底,湯某濤在其妹妹的出租房內強奸了自己的女兒。

                事情過去8年后,直到2021年11月,從工作地埃塞俄比亞回國的湯小甜才向鄭州鄭東公安分局報案。2022年1月,湯某濤被檢察院批捕。2022年8月19日,該案在河南自貿區(qū)鄭州片區(qū)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。檢方指控了湯某濤從2009年至2013年對女兒湯小甜實施的7項強制猥褻、強奸罪行。

                從庭審記錄看,湯某濤顯得慌張,表達語無倫次,反復強調“有一半指控是虛假的”“要學費是一個謊言”,聲稱此事是“一個巨大的陷阱”,說自己被湯小甜的母親劉芳“算計了”,是“她幕后操縱導演,處心積慮,蓄謀已久的一個陰謀。湯小甜表演陷害我”。

                在偵查和庭審中,湯某濤均承認了從2009年至2013年多個時段,對女兒的強制猥褻行為,并當庭表示“這是錯誤的,我現(xiàn)在深深地認這個罪”。但他否認2013年6月底的強奸,稱“并未插入”。

                11月4日,河南自貿區(qū)鄭州片區(qū)人民法院對本案做出一審判決,“被告湯某濤作為被害人湯小甜的父親,罔顧人倫,對親生女兒實施強奸行為,并長期、多次對湯小甜實施猥褻,且有在湯小甜未成年期間對其多次猥褻的情形,導致湯小甜長期失眠、精神抑郁,性質惡劣,后果嚴重,應予從重處罰。”

                最終,湯某濤因強奸罪被判刑8年,因強制猥褻婦女罪被判刑5年,兩罪并罰共執(zhí)行有期徒刑12年6個月。

                按照刑法,強制猥褻婦女罪刑期為五年以內,追訴期不能超過五年;強奸罪的刑期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。“但是湯某濤的強奸行為發(fā)生在猥褻的追訴期內,所以猥褻罪的追訴期限從強奸之日起計算。”代理律師萬淼焱說,“是刑法的規(guī)定讓他罪有應得。”

                兩次錄音

                一般來說,由于性侵案件多發(fā)生在隱秘空間和特殊人物關系間,往往面臨證據(jù)缺乏問題。而湯小甜控告湯某濤強奸、強制猥褻一案,在過去9至13年之后,卻得到了充足的證據(jù)支撐,堪稱一個奇跡。

                例如,判決書中法庭認定的多起事實中,2009年12月寒假第一次遭受性侵的情節(jié),“有被害人湯小甜的陳述,證人劉芳(湯小甜母親)的證言,某大學學生證及學費收據(jù),2011年10月29日湯小甜與湯某濤對話錄音、2021年12月11日湯小甜與湯某濤對話錄音,被告人湯某濤的供述和辯解等證據(jù)證實。”

                2013年6月底的強奸事實,“有被害人湯小甜的陳述,證人劉芳、陸某、白某、楊某(三人均為湯小甜的朋友)的證言,2021年12月11日湯小甜與湯某濤對話錄音,被告人湯某濤的供述和辯解等證據(jù)證實。”

                其中最有說服力的證據(jù),是2011年、2021年的兩次相距十年的錄音。

                2011年10月,湯某濤的新婚妻子已懷孕,他到湯小甜的學校,父女二人有一次半小時的談話。一萬多字的文字整理稿中,17歲的湯小甜處在弱勢——只說了500個字左右。湯某濤對湯小甜實施了大量的精神控制和洗腦,“所有女孩的第一次都是跟爸爸的”,“爸爸光著身子走來走去,讓你知道男人。因為你是單親家庭,沒見過男人的東西,都讓你知道了。爸爸怕你好奇,怕你被別人騙了。”

                在談話中,湯某濤幾乎時時刻刻都在強調“愛(性愛)”,“愛爸爸,爸爸會珍惜你,愛惜你”,“一輩子,爸爸最愛你,你是我最后的愛,我是你第一個愛”。記者粗略統(tǒng)計,這次談話中,湯某濤提及“爸爸愛你”或“愛爸爸”意思的表達近30次。

                他甚至主動談及此前對女兒的猥褻行為,“(2011年)放暑假的時候,怎么跑了呢?是因為那子(方言)爸爸抱你是吧?爸爸抱你,爸爸下面有反應了是吧?”

                為了讓17歲的湯小甜“放得開”“想開一點,不要笨”,湯某濤告訴女兒,“任何一個女孩成長過程中接受的第一個男人就是爸爸,最愛的、第一個愛的男人就是爸爸。”他還說,“有些東西就是虛偽的、虛假的、騙人的。法律就是為了封建統(tǒng)治階級利益服務的一種工具,倫理道德也是為了維護這個社會秩序,維護封建統(tǒng)治的。”

                湯某濤勸說湯小甜寒假再去深圳,誘導她同意發(fā)生關系。并在接下來“買筆記本電腦”的話題中,將其作為交換條件,“只要答應爸爸,爸爸什么都給你”。

                湯某濤沒發(fā)現(xiàn)女兒在錄音。他甚至預測到未來可能的“刑事危機”,暗示女兒,“你肯定也不會害爸爸,對吧。爸爸很慘,現(xiàn)在去坐牢了,你一分錢都沒有了,而且名聲還難聽是吧。假設我要犯罪了,我要死了,我(現(xiàn)在)又領結婚證了,那第一繼承人就變成她(新任妻子)了,是吧?”

                第二次錄音發(fā)生在2021年。當時,湯小甜已經找到了律師萬淼焱。在后者指導下,她去深圳約見父親。在此之前,父女倆已經斷絕往來8年。

                在廣場邊的凳子上,湯小甜以“即將結婚”為由,跟父親談了許多往事。談話中,湯某濤承認了長達三四年時間里,對女兒實施的多次猥褻和一次強奸。他還補充了湯小甜早已忘記的“完事后,我讓你去衛(wèi)生間洗洗”等細節(jié)。在這次“告別過去”的談話中,湯某濤依然“深情”表達了對女兒身體的渴慕。這次,湯小甜錄了音,不遠處的男友用攝像機錄了像。

                今年8月的庭審中,湯某濤承認,這兩次,他都對錄音不知情,因此所說的話都是“無心的”。他試圖以此證明自己被陷害了,但對法庭而言,這恰恰證明了兩份錄音的真實性。

                “抖腿勾引”

                湯小甜幾次試圖抗爭和逃避。

                她第一次去深圳,因暈車昏睡被父親摸胸,又因被診斷為陰道炎后被父親塞藥之后,打電話求助母親。未果?;氐嚼霞液?,她再次提起此事,母親的回答是,“你爸爸說,你老是抖腿,勾引他。”媽媽還對她講起鄰居家某個繼父和女兒發(fā)生性關系的事,某個爺爺對孫女進行猥褻的事。湯小甜覺得,仿佛在媽媽眼里,這種行為只是稀松平常的,并不需要阻止或報警。

                她從此知道,媽媽是靠不住的,“說了也沒用”。

                無人制止,讓湯某濤變得更肆無忌憚。

                2010年底,大二寒假,湯小甜第二次去深圳問父親要錢。遭到猥褻后,她強烈抗拒,被父親打了一巴掌,一氣之下離開家,去了同在深圳工作的三叔家。她對三叔講了自己的遭遇,又對媽媽解釋了自己為什么要離開,但兩個長輩對此無動于衷。“大家好像把它當作一個丑事。”湯小甜尤其看清了母親的“麻木,沒有同理心”,“她了解這件事情的時候,就像是別人家小孩身上發(fā)生的事情一樣。”

                此后3年,一次次遭受父親的猥褻甚至被強奸后,湯小甜再也沒對媽媽講過。

                2021年12月初回到國內,湯小甜決定報警的時候,劉芳還勸女兒,“你不要報警。你爸爸力量很強大,你根本斗不過他。”湯小甜看到了媽媽那種“骨子里傳統(tǒng)女性的劣根性”,“就是那種‘男人都很強,女人都很弱,女人就應該逆來順受’的思想。”

                最初,湯小甜也對報警、起訴沒多大信心。但隨著各項程序的進展,她的信心越來越強。

                2021年年底,湯某濤被關進看守所后,湯小甜遭到了來自父親家族長輩的辱罵——他們打來電話質問,“他年紀這么大,以后的人生該怎么走?”

                三叔的辱罵最具有傷害性。2021年12月31日,三叔加回湯小甜的微信,從下午14:35開始,用盡惡毒的語言辱罵湯小甜,一直罵到19:00。“到處說自己被強奸了,你要臉嗎?”三叔詛咒她,“記住,你的一生會和你媽一樣!”

                他還要求湯小甜“還錢”。湯小甜算了算,讀書那些年,三叔給她的錢約在2萬至2.5萬之間。當天,湯小甜哭得沒有力氣,冷靜下來后,她給三叔轉賬5萬,“加倍奉還”。她在微信中對三叔說,“請不要詛咒我的母親。她的不幸來自于年輕時錯誤地嫁給了您的親哥。”

                但三叔仍不罷休。“你把‘強奸’兩個字掛在嘴上,讓全世界都知道,你要不要臉?你還是沒結婚的女孩子啊。”“對你看錯了眼,當初他一分錢就不該給你,你活該餓死最好。”最后,三叔提到,小時候,母親帶著幼年的湯小甜去深圳,“像兩個要飯的”。他說自己為母女倆安排住招待所,請吃飯,請假帶她們玩,“所有一切換來你及狗男人(男友)的罵。”

                湯小甜說,三叔的確對她很好。每次父親不給錢時,她對三叔哭訴,三叔都會掏出一兩千,“雖然不多,但對當時的我的確是救命錢。”高三畢業(yè)的暑假,她去深圳討錢,爸爸不理她,是三叔打車帶她去看了電影《阿凡達》。“那是我人生第一次看電影。三叔其實不感興趣,看到一半他都睡著了。”因此,過去很多年,湯小甜對三叔寄托了一種父親般的情感。

                但三叔在哥哥性侵侄女的事情上,卻沒有任何干預。此次湯某濤被警方傳喚后,三叔給湯小甜打電話,“他說,大哥就算殺人,他也要給他送飯,給他請律師。”

                因為三叔的羞辱,湯小甜差點要放棄了,“我覺得他說的好像是對的,雙方生活都步入正常了,我不應該把自己弄到這么‘不要臉’的地步。”

                “一直到一審結果出來前,我都非常難熬。”湯小甜說,在鄭州公安局里,她對著不同的警察不停復盤過去的遭遇。她擔心“不停地復盤,最后報警帶來的收益是零”。

                直到去了非洲,脫離了原來的環(huán)境和習俗,之前的壓迫感似乎才一放而空。她心情變好,重新勇敢起來?;剡^頭看,湯小甜覺得,吐露和復盤這些在內心郁積多年的遭遇,不但不是“恥辱”和“二次傷害”,反而“對我的心理健康是有幫助的”。

                “有父母,還不如沒有”

                一審結果出來,湯小甜感到一絲開心——但不是那種復仇成功的快感,“就是看到一個人,終于有了惡報,一件事終于有了一個正義的結果。并不是我贏得了什么,而是順理成章的,本該如此。”

                她也不認為事情就此結束,“還需要那些對犯罪漠視、助紂為虐的人認識到錯誤并道歉。”

                比起父親的傷害,湯小甜覺得,這13年,母親帶給她的是更深層次的傷害。

                2021年底報警前,湯小甜就敦促母親去公安局作證,但劉芳“找出千種理由拒絕”;湯某濤被起訴至法院后,劉芳勸女兒,“湯某濤力量很大,你斗不過他的”。湯小甜看得到母親身上根深蒂固的“懦弱、愚昧”,只能“哀其不幸,怒其不爭”。

                為了挽回女兒,劉芳終于答應作證。8月庭審前一天,她從老家趕到鄭州,和萬淼焱一起,給偵辦此案的刑警送去了家鄉(xiāng)特產——咸鴨蛋和掛面,“這樣難的案子都破了,(警察)該得1000分”。但當天深夜,劉芳又打退堂鼓了,“我去了有什么用呢?我又說不過他。”萬淼焱立刻給她鼓氣。

                第二天,劉芳勇敢出庭了。她說,從2009年女兒上大學到2016年研究生畢業(yè),因為學費問題,她每次放假都讓女兒去找湯某濤要錢,“每次一星期到半個月不等。只是每次回來,女兒都給我說,被她父親猥褻了。不是摸胸就是摸下體。”

                2009年第一次猥褻后,女兒給劉芳打電話哭訴,“說不想活了”。劉芳向河南110報了警,又打給深圳警方,但因她表述模糊,事情不了了之。“我心里是很難過??傁M麓螘玫?。”她還安慰女兒,“他是醫(yī)生,是你父親,沒事的。”

                她還回憶,2013年暑假女兒從鄭州姑姑家回來后,變得“脾氣很差,經常哭,經常無緣無故發(fā)脾氣”。“我問她,她也不說。”劉芳對法庭陳述道,“還有幾次差點自殺,有幾回還讓我拿刀把她爸爸砍死。要是能砍死,她就什么都聽我的。”

                直到2021年10月底至11月回國,湯小甜還是“一直哭鬧,說很痛苦。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”。以至于劉芳做了飯,女兒不吃,也不跟她說話。后來,還是女兒的男友馬克告訴她,湯小甜在2013年被湯某濤強奸了,這些年一直生活在痛苦之中。

                劉芳的供述構成了本案的有力證據(jù)之一。但湯小甜說,媽媽之所以愿意去派出所協(xié)助報警、出庭作證,是在她“斷絕母女關系”的威脅之下才做出的。湯小甜還聽到,后來劉芳去跟她自己的朋友聊天,朋友也說,“這件事情怎么能怪你?”這讓劉芳再次強化了自己當年“沒錯”的想法。

                因此,她認為媽媽的那些妥協(xié),只是出于權衡利弊,并不能證明她真的“反省、悔悟”。

                自2016年出國后,湯小甜就逐漸不再和媽媽聯(lián)系。最近兩年更是接近“斷了母女關系”。湯某濤被刑拘后,湯小甜回到非洲,拉黑了母親的微信和電話。從那以后至今,都是男友馬可在母女倆中間斡旋、傳話。

                “見到我媽對我來說是一種巨大的傷害。只要見到她,我就會出現(xiàn)應激反應,情緒崩潰。”湯小甜說。甚至別人勸她和媽媽和好,她也不能忍受。她嘗試去看一些“治愈母女關系”的書,但只要看上幾頁,就失去了耐心。“實際上,我對我媽的仇恨不亞于對我爸的仇恨。”湯小甜說,在“不能原諒”這件事情上,爸爸和媽媽兩個人是“地位平等的”。

                “我無法理解一個父親為什么會性侵自己的女兒;我也同樣無法理解,一個母親在明知道自己的女兒被親生父親,或者陌生男人性侵的時候,還可以無動于衷。”湯小甜說。

                庭審前,有關此案的新聞報道下方,有網(wǎng)友評論說,“那是被世界上最值得信任的兩個人背叛的感覺”——這則評論擊中了湯小甜的內心。

                “承認自己不愛自己的母親,是一件很難的事情。承認自己有一個很垃圾的母親,承認她不配做母親,都是很難做到的事情。”湯小甜覺得,這些話,說出來會很傷人,因此她不愿見到媽媽。某種意義上,湯小甜把自己看成一個“孤兒”, “有時候我想,我這種有父母的,還不如那些沒有父母的好。”

                直到今天,劉芳一直沒有向女兒道過歉。也因此,湯小甜說,“我沒有辦法原諒她”。

                不做“房思琪”

                在觀念上,湯小甜和代理律師萬淼焱有著某種契合——兩人都表達過對臺灣女作家林奕含那本影響巨大的《房思琪的初戀樂園》的“不喜歡”。

                萬淼焱說,許多有類似經歷的女生看了《房思琪的初戀樂園》后,產生了強烈的代入感,導致“陰影放大,創(chuàng)傷加重了”,“她們忽略了那是天才女作家的小說,雖然是自傳性的。”湯小甜就是如此。2017年3月,看了這本“心理描寫非常細膩”的書后,她陷入極其低落的狀態(tài),并被診斷為抑郁癥。醫(yī)生建議她去找心理醫(yī)生做心理咨詢。但她覺得,“這種事情,需要自己去疏解,光靠外部力量,作用還是很薄弱的。”

                真正能夠治療這個“心病”的,是“讓犯罪者受到懲罰”。

                一開始,湯小甜對報警心里沒底。但她有2011年那次在學校河邊的“偷偷錄音”(實為諾基亞手機的錄像)。“那段錄音,我怕電腦壞了丟失,2012年存進了網(wǎng)盤,那以后再也沒有打開過。”后來,她甚至忘了網(wǎng)盤密碼。直到去年11月報警前,她和男友找來懂技術的人幫忙解密,下載下來。

                直到聽完那段錄音,沉睡在心底的疼痛、尊嚴、屈辱再次被刺醒。“里面有很多他承認猥褻情節(jié)和誘導性交的內容。”震驚之余,她堅定了要報警、懲罰的決心,“我很后悔當時沒有錄更多的音。但我明白當時自己的弱小。”她在網(wǎng)上搜索了許多同類案件的文章,看到河北任丘小冉被性侵案后,她覺得小冉的遭遇和自己很像——都是遭遇性侵多年后再去追責和起訴,因此輾轉找到了小冉案的代理律師萬淼焱。

                在有一點上,湯小甜很認同林奕含。2017年3月,林奕含在一次采訪中提到:“書里那個老師的原型人物,我常常跟我的醫(yī)生說,萬一那個人哪天老死了、壽終正寢了,我會輕視自己一輩子……我不是生來就會仇恨別人的人,可是我確實地想要物理性地傷害他,但我做不到”。湯小甜說自己也是一樣,“如果我爸過得太好,不斷再娶、生子,將來子孫滿堂,頤養(yǎng)天年,那我的良心也過不去——他做了那樣的事情,怎么還可以過得那么好?”

                萬淼焱告訴湯小甜,一位北大六院的心理專家講過,“遭遇性侵之后,一定要第一時間報警。當施暴者受到懲罰的時候,對受害者的心理重建會有很大幫助。如果施暴者沒有受到懲罰,那么對受害者的傷害就會一直持續(xù)和加重,更談不上心理恢復。”

                與“房思琪”不同的是,湯小甜遭遇的性侵不是持續(xù)的,而是在三四年里斷斷續(xù)續(xù)的;與“房思琪”的陷入其中不能自拔相比,湯小甜隨著時間流逝將那段經歷“封存起來”,甚至本能地遺忘,“我努力強迫自己不要陷到里面去。”

                為什么在十多年后“突然”報警?2021年11月,從非洲回來,見到媽媽,母女倆再次爭吵起來。想到這些年里,自己和媽媽之間裂痕的根源都是因為那些事,湯小甜覺得不公平,“我沒有必要再忍下去了。”

                另一方面,她覺得,“要讓一個人為他做的惡付出代價。如果他不付出代價,就是對我的加倍傷害。”在過往看到的同類事件新聞里,湯小甜一直感到,只有讓施暴者受到法律制裁和懲罰,只有贏得“公平”,才是對受害人身心傷害的最好“治療”。

                “大聲說出來”

                2022年5月,湯小甜與男友在非洲結婚。

                從外表看,被猥褻、被性侵的經歷連同那個貧困、悲慘的童年并沒有在湯小甜身上留下太多印記——她陽光明媚,用流利的英語與人溝通。

                從2014年到華東某省讀研究生后,湯小甜就在學校的幫助下,頻繁做英語家教,每月收入三四千元。在沒有親人支持的情況下,19歲的她實現(xiàn)了經濟獨立。從此以后,她再也沒問父母要過一分錢,也與湯某濤徹底斷絕了來往。

                某種程度上,這是湯小甜“變得強大”的開始。“只有經濟獨立,精神才會更獨立一些。”2016年研究生畢業(yè)后,湯小甜曾在國內及非洲有過并不順利的職場經歷。直到2018年去埃塞俄比亞工作,境況才逐漸好起來。

                她把那些痛苦的遭遇向男友馬克傾訴,而后者有著足夠的耐心和包容。去年11月之后,取證、報警、律師費已經花了十幾萬元,但馬克鼓勵她“要做下去。就算花更多的錢也是值得的”。

                此前被媒體報道后,有網(wǎng)友擔心,“如果當事女孩被人認出來的話,那她以后還怎么做人?”但湯小甜不以為然,“我不是很能理解,為什么經歷過這種事情以后,我就不能做人了?”她想到了韓國電影《素媛》——小女孩的慘痛遭遇被“無良媒體”大肆報道,一家人也因此成為世俗目光中的恥辱。湯小甜無法認同這種邏輯,“我是受害者,我又不是那個施暴者。為什么反而我要去背負這樣的道德枷鎖?我做錯了什么嗎?”

                在2009年之后的多年里,湯小甜曾經向多個她信任的同齡人吐露過“遭受親生父親猥褻、性侵”的經歷。幾乎無一例外,這些朋友在同情的同時,立刻提醒她,“這件事情,除了我,你不可以再告訴其他人了。”

                為什么所有人都把自己禁錮在“家丑不能外揚”的道德教條里,而讓性侵犯罪得不到及時揭露和懲罰?這是湯小甜始終不能理解的,“其實就是在告訴你,你要一個人承擔,要一個人去消化、吞咽。”更重要的是,這種社會習俗和慣性,一次次壓制了她報警的沖動,“我都懷疑我報警的想法是不是對的。”

                她也遇到過一些有類似遭遇的女孩,“比如被鄰居家哥哥猥褻”。她不能理解,為什么當女孩子受到性侵,“尤其是家庭內部性侵時,就應該不要說出來”,甚至大部分家庭成員還按法庭要求,對性侵者出具刑事諒解書。

                而湯小甜一直信奉的價值觀是,只要遭到性侵,就應該“大聲地說出來”。

                “就算我拿個大喇叭,在街頭上去說這件事,這都沒什么。就算我告訴全世界所有人,那我也覺得我沒有錯。”這些年,她也的確把這段經歷告訴過一些朋友,畢竟“沒什么好羞恥的”。甚至一些連湯小甜都忘記了的的具體情節(jié),朋友們還幫她記得。在2022年的警方偵查和庭審中,這些證詞起到了巨大的作用。

                這種價值觀和勇氣,湯小甜說,實際上是一種從少女時代延續(xù)而來的叛逆心理。“早年,大家都不讓我說,導致我不敢說,但生出了叛逆心理?,F(xiàn)在我覺得沒什么,因為無論是父母離異,還是遭受過性侵,都只是一個‘普通的故事’。”

                “性本身是不需要被修飾的事情。被性侵更不應該是一個羞恥或者不能說出來的事。而無論因為性格內向,還是覺得羞恥,大部分被親友、領導性侵的人會選擇隱忍——那就成了一種剝削。”海外工作的經歷也在某種程度上幫助湯小甜逐漸打破了傳統(tǒng)的“性禁忌”觀念。

                她變得更勇敢,也更有勇氣接納自己了,“它讓我要去和自己齷齪的父親對抗,換句話說,就是去和父權做抗爭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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