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讀:女子懷孕近7個月被丈夫施暴 女子表示不原諒會將小孩引產。浙江舟山,遠嫁女子懷孕近7個月,經常遭遇丈夫毆打,最近一次丈夫不顧其已經7個月身孕將其打到不能下地,女子無奈給娘家打電話,娘家得知后立馬將其接走
臨走的時候,婆家還意味深長的給了1萬元補償。
又看到一起家暴的事情,已經懷孕近7個月了,還受到這身心的折磨,這人都是怎么了。
前幾天河北唐山發(fā)生一件,未婚先孕,也是已懷孕5個月了,臨近結婚,婆家“壓價”讓簽不平等條約(婚前協(xié)議),女子將5個月大孩子引產,裝盒泡沫箱送給男方,男方爸爸看到泡沫箱后,悔不當初,坐在地上狂扇自己耳光的事情。
為什么要等到事情發(fā)展到不可挽回的時候才后悔呢,好好做個人不好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