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讀:“2016年被人才引進到貴陽市花溪區(qū),中途離職卻要賠償8萬多元,可我每個月到手工資就只有4000元?!币驗椴粷M5年的合同期限,需支付高額違約金,這令211高校畢業(yè)的碩士研究生楊岡(化名)苦悶不已。雖歷經兩次上訴,但都以敗訴告終。今年4月,農村出身的楊岡,無奈之下通過申請貸款,支付了這筆違約金。
極目新聞記者了解到,楊岡遭遇的情況并非個例。中國裁判文書網2018年案例顯示,經花溪區(qū)人才引進,有勞動者在當地一公立醫(yī)院工作近一年后提出離職,由于當初合同約定期限為10年,因未滿服務年限,被要求先支付45萬元違約金,方可辦理離職手續(xù)。但法院未予采納,要求用人單位另行主張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