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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中科技大學07碩士研究生考試復試分數線公布
2007年03月17日 2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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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華中科技大學碩士生入學考試考生參加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
[01]
310
50
50
70
70
[02]
330
55
55
80
80
[03](030180)
340
55
55
90
90
[04]
0403
320
305
50
50
50
50
160
160
[05] 050404
350
56
56
90
90
[06]
295
48
48
170
[07]
310
50
50
80
80
[08]
310
50
50
80
80
[10]
315
50
50
185
305
50
50
175
[12]120280
12120280
330
335
55
55
55
55
90
90
90
90
[030180]
325
50
50
85
85
MBA[120280]
160
46
100
[050404]
320
50
50
80
80
[0801][0807][0815][0824]
280
40
40
60
60
[081280]
275
40
40
40
40
單位代碼:10487
華中科技大學200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辦法
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。根據《教育部關于做好200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18號)、《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》(教學4號)及《華中科技大學招生錄取工作監(jiān)督實施辦法》(校發(fā)19號)的精神,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復試工作的原則
1、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、保證質量、科學選拔、擇優(yōu)錄取、寧缺勿濫的原則;
2、嚴格按照初試成績確定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并實行差額復試;
3、堅持公正、公平、公開,各工作環(huán)節(jié)保證做到有章可循;
4、堅持以人為本,增強服務意識,提高管理水平。
二、復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及監(jiān)督
1、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生計劃和錄取名單的審定、復試基本要求和復試辦法的制定及特殊問題的處理。
2、各院(系、所)成立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,具體領導、組織本單位的復試工作,并根據教育部和學校復試基本要求、結合各學科專業(yè)的招生計劃及考生的初試成績制定本單位的“研究生復試工作細則”。
3、各院(系、所)按學科(專業(yè))成立復試小組,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院(系、所)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復試工作。
4、招生監(jiān)察辦公室負責監(jiān)督檢查本校在招生錄取工作中對國家招生政策、法規(guī)、制度和紀律的貫徹執(zhí)行情況;依法對招生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(jiān)督,支持招生工作人員正確履行職責;配合招生管理部門開展工作,保證招生任務完成。
三、復試工作的要求
1、復試名單的確定
(1)各院(系、所)根據學校制定的復試基本要求及本單位生源情況,在學?;疽笾?,可自定各學科專業(yè)復試基本要求。
(2)復試名單可采取差額的方式由各院(系、所)提出,在學校劃定分數線上,生源比例一般按120%掌握,生源較好的院系,可按小于150%的比例掌握。
2、復試要求
(1)各院(系、所)認真核查考生的報考信息、準考證、學歷證書原件(應屆本科畢業(yè)生交驗學生證,畢業(yè)證書入學時交驗)和有效身份證件等相關材料。對不符合教育部規(guī)定的,不予復試。
(2)各院(系、所)復試前一周向考生公布復試細則、工作辦法及程序、復試形式、內容和要求。
(3)各院(系、所)應制定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(guī)范,對復試工作人員進行遴選,并對其進行政策、業(yè)務、紀律等方面的培訓,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;評判規(guī)則和評判標準;明確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、責任和紀律,規(guī)范工作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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