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讀:女子酒后墜亡 87戶業(yè)主被起訴 始料未及真相簡直太意外了!家屬認為,涉事會所、培訓中心及兒童游樂園等系公共場所經營者,業(yè)主系時代商業(yè)中心1幢(a1區(qū))物業(yè)所有者,被告方明知其經營場所存在嚴重安全隱患,其設備設施破損未及時維修更換,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,應該承擔侵權的主要賠償責任。此外,當晚共同飲酒者及護送者對小龐大量飲酒未進行勸阻,也沒盡到照顧、看管、護送的義務,應承擔侵權的相應賠償責任。
凌晨時分,四川西充縣城一商業(yè)中心的二樓樓道處,一名20來歲的女孩和朋友唱歌喝酒后,背靠護欄時,因護欄上一塊玻璃缺失不慎墜樓,后經搶救無效身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