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讀:女子第一次踏入婚姻登記處卻發(fā)現自己竟然被結婚了6次結婚地還分布在6個不同地方如此不可思議的事就發(fā)生在廣西女子小梅(化名)的身上突如其來...
女子第一次踏入婚姻登記處
卻發(fā)現自己竟然“被結婚”了6次
“結婚地”還分布在6個不同地方
如此不可思議的事
就發(fā)生在廣西女子小梅(化名)的身上
突如其來的6段“婚姻”
2023年10月,33歲的小梅與未婚夫在南寧想登記結婚,結果民政局工作人員查詢時發(fā)現,系統(tǒng)里顯示她有過6段婚姻!
這6段婚姻記錄,集中在2013年到2014年,分別在浙江衢州、山東臨邑、湖南湘潭、福建莆田、河北保定和安徽肥西登記。其中,有兩段婚姻的登記時間僅間隔了一個月。
然而,這些“婚姻”小梅全都不知情,這幾個城市她甚至也沒去過,“被結了6次婚,我覺得很不可思議”。
更讓她難過的是,因為這些記錄的存在,導致她現在仍處于婚姻存續(xù)狀態(tài),所以無法登記結婚。
據悉,小梅最早的一條婚姻記錄是在2013年,于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區(qū)登記。
小梅致電衢江區(qū)民政局,工作人員表示,想要撤銷婚姻登記記錄,就要證實她是被冒名頂替的。
同時,當地工作人員也向公安機關報案。不過,由于已過了訴訟時效,警方不予立案處理。
隨后,民政局工作人員提出,小梅可以向婚姻登記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,法院調查審理后,可以向民政部門發(fā)送撤銷婚姻登記的司法建議書。
但要這么做,對小梅來說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這不僅需要花費很多時間,她也很難前往各地一一處理。
考慮到小梅的實際情況,工作人員建議她可以申請檢察機關介入監(jiān)督,進而根據調查結果撤銷虛假的婚姻記錄。
有悖常理
短期內反復結婚、離婚
2023年11月,衢州市衢江區(qū)人民檢察院收到了小梅提交的檢察監(jiān)督申請書。
檢察官調查后發(fā)現,小梅曾在2013年5月丟失過身份證,同年6月,她的名字就出現在了衢江區(qū)民政局的婚姻登記表上。而在6段婚姻的登記材料上,照片上的女子都是王某。
檢察官分析,應是王某獲取了小梅的身份證后,利用她的身份制作假證件登記結婚。
檢察官找到了第一條婚姻登記記錄上小梅的“丈夫”——衢江的金先生。
金先生說,2013年他經人介紹認識了自稱是小梅的王某。兩人很快談婚論嫁,金先生承諾兩人領證后就給5萬元彩禮,隨后雙方登記結婚,并在一起生活。
婚后不久,妻子不斷地向金先生索要戒指、項鏈等財物。金先生也留了個心眼,沒有當即把5萬元的彩禮給她。不到半個月,妻子就以回老家遷戶口為由離開,最后失聯。
2014年3月,金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,經法院審理判決,兩人離婚。
促多部門履職
消除假婚姻登記影響
根據調查的結果,衢州市衢江區(qū)人民檢察院向衢江區(qū)民政局制發(fā)檢察建議書,依法督促其撤銷小梅和金先生的婚姻登記記錄。
同時,檢察院也將調查的結果同步給山東臨邑、湖南湘潭、福建莆田、河北保定和安徽肥西的檢察機關,共同督促撤銷小梅的假婚姻記錄。
但是,還有一份生效的法律文書上,有小梅的離婚記錄——即上述金先生到法院起訴離婚的判決文書。
于是,衢江區(qū)人民檢察院向法院發(fā)出了再審檢察建議書。
法院再審認為,小梅的身份信息被人冒用才與金先生“登記結婚”,如今婚姻登記已撤銷,二人之間也就不存在婚姻關系,因此裁定撤銷此前作出的原審判決,駁回原審原告金先生的起訴。
2024年7月
小梅和未婚夫再次來到婚姻登記處
這次
他們終于如愿拿到了
屬于兩人的結婚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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